服务协议
共绩算力服务协议 V2.0
更新日期:2025 年 6 月 3 日
一、前言
感谢您使用北京共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产品及/或服务。共绩算力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用户(以下称“您”、“用户”)与北京共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我们”、“共绩”)之间具有约束力的合同,如您以任何方式使用共绩所开发的系列应用、网站或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共绩云服务、算了么客户端、计算任务接入/分发服务、Serverless 服务、弹性部署服务等),即表明您已阅读并同意受本协议的约束,本协议将在您使用服务期间保持有效。当您使用或参与我们所提供的特定产品及/或服务时,您可能还需遵守其他政策、规则和条款(以下简称“附加条款”)。您理解并同意,当您使用或参与任何服务时,您同意遵守这些附加条款。
若用户与共绩另行签署了《共绩算力服务合同》,则相关权利义务、服务标准及定义等内容以《共绩算力服务合同》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本服务协议作为对《共绩算力服务合同》的补充,若本协议内容与《共绩算力服务合同》存在冲突,以《共绩算力服务合同》为准。 除下述服务内容外,如您对服务内容有疑惑,或需要咨询定制化服务,请通过本页下方的“联系我们”与我们取得联系。
二、服务费用
共绩严格遵守“按量计费”的服务模式。共绩承诺,不设置最低服务成本,您不会为未使用的资源付费。
2.1. 计费方式
我们将基于您在服务周期内所上传项目的实际使用时间、显卡型号等,按照本协议第 2.2 条所约定的各组成部分的计费标准计算您的服务费用。最终服务费用总额以共绩平台所展示的费用账单信息为准。
2.2. 计费标准
费用组成:服务费用 = GPU 使用总费用 + 镜像仓库存储总费用 + 云存储加速费用
各费用组成部分的计费标准遵循下述规定:
2.2.1. GPU 使用总费用
- 计算公式:GPU 使用总费用 = 实际使用时间 × 单价 × 卡数量 × 节点数
- 实际使用时间:从 Pod 开始运行且服务处于 运行中状态时开始计费;Pod 销毁任务处于停止状态时结束计费。若 Pod 处于 初始化中 状态,则不收取任何费用。
- 单价:以共绩平台产品使用及结算界面所显示的价目表为准。
- 卡数量:以用户在实际使用时间内实际使用的卡数量为准。
- 节点数:以用户在实际使用时间内实际使用的节点数为准。
2.2.2. 镜像仓库存储总费用
- 计算公式:镜像仓库存储费用 = 实际占用存储空间(TB) × 600.00 元/TB/月 × 实际使用天数 ÷ 30 天
- 实际使用天数:以共绩后台监控的实际存储空间使用天数为准。其中,一天为一自然日,自然日是指日历日,24 小时。
- 镜像仓库存储总费用示例:假设用户在某月实际占用了 0.5TB 的镜像仓库存储空间,使用了 20 天,则镜像仓库存储费用为:0.5TB × 600.00 元/TB/月 × 20 天 ÷ 30 天 = 200.00 元。
2.2.3. 云存储加速费用
以共绩平台所展示的费用账单信息为准。
2.2.4. 总服务费用示例
- 实际使用时间:10 小时;
- 单价:1.00 元/小时;
- 卡数量:2 张;
- 节点数:3 个;
- 镜像仓库存储空间:0.5TB,使用 20 天。
根据上述数据,计算总服务费用如下:
- GPU 使用总费用:10 小时 × 1.00 元/小时 × 2 张 × 3 个 = 60.00 元;
- 镜像仓库存储费用:0.5TB × 600.00 元/TB/月 × 20 天 ÷ 30 天 = 200.00 元;
- 云存储加速费用:4.146 元
总服务费用 = 60.00 元 + 4.16 元 + 200.00 元 = 264.16 元。
2.3. 费用构成
弹性部署服务费用由以下部分组成:
服务费用组成 | 计费标准 | 计费说明 |
GPU 费用 | 详见服务方平台新增服务部署页面公布的 GPU 费用计费基准 | / |
镜像仓库存储费用 | 600.00 元/TB/月 | 根据用户在服务周期内实际占用的镜像仓库存储空间进行计费,以 TB 为单位,不足 1TB 按 1TB 计算。计费周期为自然月,当月使用不足整月时,按实际使用天数折算费用。 |
云存储加速费用 | 0.30 元/GB/月 | 以共绩平台产品使用及结算界面所显示的价目表为准。 |
2.4. 积分代金券使用规则
在特定情况下,共绩平台将向用户发放积分代金券,用户可依据以下规则使用积分代金券。
2.4.1. 使用范围
积分代金券仅限于在共绩平台使用,且仅可用于用户发布任务时抵扣任务扣除的积分。代金券不得提现,亦不得用于其他任何场景或用途。
2.4.2. 使用条件
用户在满足相应积分代金券使用条件的情况下,方可使用代金券(具体使用条件以代金券发放或使用时的说明为准)。
2.4.3. 有效期限
所有代金券均具有明确的有效期限,过期后将自动失效,无法继续使用。
2.4.4. 使用限制
除非另有特殊说明,所有代金券默认不可叠加使用,即每项任务仅可使用一张代金券,且每张代金券仅可使用一次。
三、服务可用性
我们致力于为您提供稳定可靠的服务。如果在某服务月度内,单实例服务未能达到本协议第 3.1 条赔付规则中约定的可用性标准,用户方有权依据以下规则获得相应赔偿金额所对应的代金券。
3.1. 赔付规则
自然月:指按照公历(格里高利历)计算的连续完整的日历月份,即从每月 1 日 00 时 00 分 00 秒起至该月最后一日 24 时 00 分 00 秒止的时间段,不因月份实际天数(28 天、29 天、30 天或 31 天)差异而改变计算规则。如合同履行期间涉及闰年二月,该月以 29 天计。
在一个自然月内,用户方在使用的共绩服务界面上观察到每个计费中的工作实例节点中断超过连续 5 分钟,则计入不可用时长。
3.1.1. 赔偿代金券金额计算公式
赔偿代金券金额 = 赔偿时长(小时) × 实例单价(元/小时)。
3.1.2. 赔偿时长计算方法
赔偿时长 = 服务不可用时长(分钟) × 2,计算结果向上取整为小时。
3.1.3. 赔付上限
赔偿代金券金额不超过相应未达标服务月度内用户方就本服务支付的相应月度服务费。
3.2 不计入服务不可用时间的情况
以下情形导致的服务不可用,将不计入服务不可用时长的计算范围内:
3.2.1. 用户自身原因
- 由于用户自身操作失误、配置错误或其他用户可控因素导致的服务不可用。
- 用户的应用程序或数据信息因自身原因受到黑客攻击,导致的服务不可用。
- 用户未能妥善维护或保密数据、口令、密码等,导致信息丢失或泄露,从而引起的服务不可用。
- 用户的疏忽导致的误操作,或用户授权的操作所引起的服务不可用。
- 其余因用户自身原因导致的服务不可用。
3.2.2. 系统维护与不可抗力
- 在系统维护时间内,因正常维护操作导致的服务不可用。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非因各方原因发生的火灾、供电单位采取的限电或断电措施、供电单位的电力设施故障、黑客攻击、尚无有效防御措施的计算机病毒的发作及其它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并避免的事件)引起的服务不可用。
对于上述情形,我们将不将其纳入服务不可用时间的统计范围。我们始终致力于为您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并通过明确的规则确保服务保障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如有任何疑问,请通过本页下方的“联系我们”与我们取得联系。
四、权利与义务
4.1. 您的权利与义务
4.1.1. 您同意遵守本协议以及服务展示页面的相关管理规范及流程。您了解上述协议及规范等的内容可能会不时变更。如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发生变动,共绩应在 www.gongjiyun.com 的适当版面公告向您提示修改内容。如您不同意共绩对本协议所做的修改,您有权停止使用共绩的服务,此等情况下,共绩应与您进行服务费用的结算(如有),并且您应将业务数据迁出。如您继续使用共绩服务,则视为您接受共绩对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若您已与共绩签署《共绩算力服务合同》,则《共绩算力服务合同》的任何变更应按该合同约定执行。
4.1.2. 如您进行了定制服务,共绩将按照您定制的服务内容提供相应的服务,但您已知悉并同意,您不得超出前述定制服务内容使用共绩所提供的任何资源。
4.1.3. 您有权向共绩全面了解所使用产品及/或服务的内容、数量和质量、价格和费用、有效期限、余额退回、风险警示等信息。
4.1.4. 您应按照共绩的页面提示及本协议的约定支付相应服务费用,并确保您的账户中的预充值费用可足额缴纳每次服务所需费用;如您的预充值余额不足以支付当次消费,您应补足该等金额后再使用相关服务。用户账户余额不足可能导致服务中止或终止,具体处理流程、数据保留及删除规则、欠费责任等详见双方签署的《共绩算力服务合同》的相关约定。
4.1.5. 您承诺:
4.1.5.1. 如果您利用共绩提供的服务进行的经营或非经营活动需要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许可或批准的,应获得该有关的许可或批准。若您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在申请经营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前,应当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您理解并认可,以上列举并不能穷尽您进行经营或非经营活动需要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许可或批准的全部类型,您应获得有关的许可或批准,并应符合国家及地方不时颁布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
4.1.5.2. 除共绩明示许可外,不得修改、翻译、改编、出租、转许可、在信息网络上传播或转让共绩提供的软件,也不得逆向工程、反编译或试图以其他方式发现共绩提供的软件的源代码。
4.1.5.3. 若共绩的服务涉及第三方软件之许可使用的,您同意遵守相关的许可协议的约束。
4.1.5.4. 不散布电子邮件广告、垃圾邮件(SPAM):不利用共绩提供的服务散发大量不受欢迎的或者未经请求的电子邮件、电子广告或包含反动、色情等有害信息的电子邮件。
4.1.5.5. 不利用共绩所提供的资源和服务上传、下载、储存、发布如下信息或者内容,不为他人发布该等信息提供任何便利(包括但不限于设置 URL、BANNER 链接等):
- 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
- 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
- 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
- 博彩有奖、赌博游戏、“私服”、“外挂”等非法互联网出版活动;
- 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
- 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
- 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
-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国家政策的内容。
- 如有违反,您应独立承担行为所涉所有法律风险,共绩保有向您追究因该行为造成的一切不利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共绩现有利益、预期利益,其余用户及第三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的权利。
4.1.5.6. 不应大量占用,亦不得导致如程序或进程等大量占用共绩云计算资源(如云服务器、网络带宽、存储空间等)所组成的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中服务器内存、CPU 或者网络带宽资源,给共绩云平台或者共绩的其他用户的网络、服务器(包括但不限于本地及外地和国际的网络、服务器等)、产品/应用等带来严重的负荷,影响共绩与国际互联网或者共绩与特定网络、服务器及共绩内部的通畅联系,或者导致共绩云平台产品与服务或者共绩的其他用户网站所在的服务器宕机、死机或者用户基于云平台的产品/应用不可访问等。
4.1.5.7. 不进行任何破坏或试图破坏网络安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钓鱼,黑客,网络诈骗,网站或空间中含有或涉嫌散播:病毒、木马、恶意代码,及通过虚拟服务器对其他网站、服务器进行涉嫌攻击行为如扫描、嗅探、ARP 欺骗、DOS 等)。
4.1.5.8. 不进行任何改变或试图改变共绩提供的系统配置或破坏系统安全的行为。
4.1.5.9. 不利用共绩提供的服务从事损害共绩、共绩的关联公司及网站的合法权益之行为,前述损害共绩公司、网站合法权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反共绩公布的任何服务协议/条款、管理规范、交易规则等规范内容等。
4.1.5.10. 不从事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行业规定,或违反本协议的行为。
4.1.5.11. 如共绩发现您违反上述条款的约定,有权根据情况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立即终止服务、中止服务或删除相应信息等处理措施,具体中止和终止服务的条件、流程及后果详见《共绩算力服务合同》第四条及相关约定。如果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对您提出质疑或投诉,共绩将通知您,您有责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说明并出具证明材料,如您未能提供相反证据或您逾期未能反馈的,共绩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立即终止服务、中止服务或删除相应信息等处理措施。因您未及时更新联系方式或联系方式不正确而致使未能联系到您的,亦视为您逾期未能反馈。
4.1.6. 您理解及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您有保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秘密的义务,您使用共绩提供的服务应遵守相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不应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秘密的安全,否则您将受到相关法律的追究。
4.1.7. 您不应在共绩服务或平台之上安装、使用盗版软件;您对自己行为(如自行安装的软件和进行的操作)所引起的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4.1.8. 您对自己存放在共绩云平台上的数据以及进入和管理共绩云平台上各类产品与服务的口令、密码的完整性和保密性负责。因您维护不当或保密不当致使上述数据、口令、密码等丢失或泄漏所引起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您自行承担。
4.1.9. 您对自己存放在共绩云平台上的数据内容负责,共绩提示您谨慎判断数据内容的合法性并对此予以监督,如因上传、储存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国家政策,由此造成的全部结果及责任由您自行承担,并且共绩系统记录有可能作为您违反法律法规的证据。
4.1.10. 您应向共绩提交执行本协议的联系人和管理用户网络及云平台上各类产品与服务的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如以上人员发生变动,您应自行将变动后的信息进行在线更新并及时通知共绩。因您提供的人员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以及因以上人员的行为或不作为而产生的结果,均由您负责。
4.1.11. 您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保留自己网站的访问日志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发布的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互联网地址(IP)、域名以及其他需要保存的日志记录等,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应配合提供。您自行承担未按规定保留相关记录而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4.1.12. 您了解共绩无法保证其所提供的服务毫无瑕疵(如共绩安全产品并不能保证您的硬件或软件的绝对安全),但共绩承诺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及服务水平。所以您同意:即使共绩提供的服务存在瑕疵,但上述瑕疵是当时行业技术水平所无法避免的,其将不被视为共绩违约。您同意和共绩一同合作解决上述瑕疵问题。
4.1.13. 数据备份系您的义务和责任。虽然共绩所提供的部分服务具有数据备份功能,但并不意味着数据备份是共绩的义务。共绩不保证完全备份用户数据,亦不对用户数据备份工作或结果承担任何责任。
4.2. 共绩的权利与义务
4.2.1. 共绩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提供服务。
4.2.2. 共绩将消除您非人为操作所出现的故障,但因您原因和/或不可抗力以及非共绩控制范围之内的事项除外。
4.2.3. 共绩应严格遵守保密义务。未经您的书面授权,共绩不会查看、使用、向其它方分发您使用共绩提供的服务相关的任何内容。您同意并认可,在共绩提供相关服务的过程中,基于运维管理需要,共绩有可能对您内容进行迁移、维护等操作。您知晓并承认该等对您内容及其涉及的任何数据(含个人数据)迁移、维护行为是共绩为您提供服务产品及相关服务所必须的,并不构成对您隐私资料及保密信息的任何侵犯。在共绩遵守保密义务并采取适当保护措施的前提下,您明确同意并授权共绩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在本合同期限内为您提供服务产品及基于相关服务的目的迁移、维护任何您内容及其涉及的任何数据(含个人数据)。您同时保证其上述授权行为已经获得了所有必要的同意、许可与授权并遵从了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您理解并认可尽管共绩及其产品对您信息资料的隐私保护。
4.2.4. 您已知悉并明确,共绩当前所提供的部分服务(如日志服务)为免费服务,但我们保留在后续将该项服务转为收费服务的权利,届时若您未按照约定支付相关费用,共绩有权不向您提供服务和/或技术支持,或者终止服务和/或技术支持。
4.2.5. 共绩将对收集的您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更多与个人信息使用及隐私保护相关的协议,请以《共绩科技用户注册与隐私协议》为准。
五、保密与知识产权
5.1. 您和共绩对于其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接触或了解到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按照一般商业惯例应予保守秘密的信息,您存储于服务器上的数据、模型、程序、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以及共绩基于受托或其他关系所掌握、支配、使用的第三方保密信息等)予以严格保密。为免疑议,将其相关信息、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披露给对方的为披露方,接收该等信息的为接收方。
5.2. 未经披露方事先书面许可,接收方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为第三人谋利、或为故意加害披露方,擅自披露、使用秘密、制造再现秘密的器材、取走与秘密有关的物件;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秘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无关人员泄露;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披露方的秘密;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披露方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披露方的秘密;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披露方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有关披露方或披露方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否则应赔偿披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5.3. 如果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因过失泄露,接收方应当在合理范围内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披露方报告。
5.4. 共绩在为您提供服务期间所提供的服务器有关的技术资料、统计数据及进行技术改进的方法和成果,其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归共绩所有;未经共绩事先书面同意,您不得私自将其提供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其他目的。
5.5. 您在使用共绩服务期间产生的数据、模型、程序、信息、技术资料、统计数据及进行技术改进的方法和成果,其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归您所有,不因本协议发生转移或形成共有;共绩不得私自将其提供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其他目的。
5.6. 除双方事先约定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显示、使用或允许任何第三方显示或使用另一方的任何商号、服务商标、品牌和商标。双方明确理解:一方的商号、服务商标、品牌和商标均为该方的专有财产,本合同中的任何规定均不构成向另一方授予对上述的商号、服务商标、品牌和商标普遍使用的许可。
5.7. 双方知悉并确认,本协议终止或解除,本保密与知识产权条款仍对各方具有约束力。
六、变更与解除
6.1. 如因共绩变更服务地点、调整主要经营项目或增加服务限制条件严重影响您利益的,我们将提前与您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您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共绩将在扣除您的已消费金额后,一次性按照原充值路径返还预充值余额。
6.2. 除以下情形外,如因共绩原因导致服务暂停超过 30 个工作日,您要求解除合同的,共绩将在扣除您的已消费金额后,一次性按照原充值路径返还预充值余额;您不要求解除合同的,则预充值余额的有效期限应相应顺延。
6.2.1. 不可抗力,即双方不能预见、且发生和后果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1)自然灾害如洪水、冰雹、海啸、台风、旱灾、火灾;(2)社会因素如罢工、暴乱、战争及所适用的政策、法律、法规导致不能履行;
6.2.2. 因电力供应故障、通讯网络故障等公共服务因素;
6.2.3. 因黑客攻击、病毒、您自身软硬件设备异常等非共绩独立责任;
6.2.4. 经提前公告或通知的,共绩在短时间内的系统维护(包括但不限于排除故障、系统升级、系统扩容、服务器迁移)。
6.3. 如因共绩转让或注销需终止服务的,我们将在扣除您的已消费金额后,一次性按照原充值路径返还预充值余额。
6.4. 您已知悉并确认,您与共绩所约定的退款期限为自共绩同意您所发起的退款申请后 30 个工作日内。
6.5. 发生下列情形,服务将被终止:
6.5.1. 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的;
6.5.2. 您严重违反本协议(包括但不限于 a。您未按照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及/或 b。您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等),共绩有权提前终止服务,您仍应支付尚未支付的服务费用,并支付标准服务期内的剩余服务费用。
6.5.3. 您理解并充分认可,虽然共绩已经建立(并将根据技术的发展不断完善)必要的技术措施来防御包括计算机病毒、网络入侵和攻击破坏等危害网络安全事项或行为(以下统称该等行为),但鉴于网络安全技术的局限性、相对性以及该等行为的不可预见性,因此如因您网站遭遇该等行为而给共绩或者共绩的其他的网络或服务器(包括但不限于本地及外地和国际的网络、服务器等)带来危害,或影响共绩与国际互联网或者共绩与特定网络、服务器及共绩内部的通畅联系,共绩可决定暂停或终止服务。如果终止服务的,将按照实际提供服务计算服务费用,并且您仍应支付您尚未支付的服务费用(如有)。
6.5.4. 共绩可提前 30 天通过在 www.gongjiyun.com 上发布通告或给您发站内通知或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协议,届时共绩应将您已支付但未消费的款项退还至您的共绩账户。
6.6 本协议或双方约定的服务终止后,至您将自有设备、数据等从共绩处移出之前,您应向共绩支付相应的费用。您需在全额支付服务费后 5 日内将自有设备、数据等移出。如您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将上述自有设备及数据等移出,自服务终止日后第 6 日起,您应按日向共绩支付服务费作为占用费。如您在约定的服务期限终止后 15 日内仍未将其自有设备、数据等移出,将被视为您自愿放弃对自有设备、数据等的所有权,共绩有权在不通知您的情形下将所有上述设备或数据作为抛弃物处理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处理您遗留的自有设备、数据等发生包括但不限于搬运、清理等费用的,您需向共绩赔偿该部分损失。一旦逾期,您自有设备、数据等的损毁、灭失等责任由您自行承担。
6.7 除法律另有强制性规定或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服务可用性赔偿外,我们在本合同及相关协议下对您造成的所有赔偿责任仅限于有明确证据证明的直接损失,基于每份服务订购单提起的一切损失赔偿及违约金,其总额累计不超过您实际损失金额且不超过此份服务订购单您已向我们支付款项的我们产品或服务的金额;我们对于与本合同有关或由本合同引起的任何间接的、惩罚性的、特殊的、派生的损失(包括业务损失、收益损失、利润损失、使用数据或其他经济利益的损失),均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