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协议 V3
更新日期:2026 年 1 月 15 日
感谢您使用北京共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产品及/或服务。共绩算力服务协议(以下称“本协议”)是用户(以下称“您”、“用户”)与北京共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我们”、“共绩”)之间具有约束力的合同,如您以任何方式使用共绩所开发的系列应用、网站或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共绩云服务、算了么客户端、计算任务接入/分发服务、Serverless 服务、弹性部署服务、共享存储卷服务、云主机服务等),即表明您已阅读并同意受本协议的约束,本协议将在您使用服务期间保持有效。当您使用或参与我们所提供的特定产品及/或服务时,您可能还需遵守其他政策、规则和条款(以下称“附加条款”)。您理解并同意,当您使用或参与任何服务时,您同意遵守这些附加条款。
若用户与共绩另行签署了《共绩算力服务合同》,则相关权利义务、服务标准及定义等内容以《共绩算力服务合同》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本服务协议作为对《共绩算力服务合同》的补充,若本协议内容与《共绩算力服务合同》存在冲突,以《共绩算力服务合同》为准。 除下述服务内容外,如您对服务内容有疑惑,或需要咨询定制化服务,请通过本页下方的“联系我们”与我们取得联系。
二、服务费用
Section titled “二、服务费用”2.1.【费用的确认】共绩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各项产品及服务的具体价格、计费模式、计费单位及结算规则,以您在订购或开通服务时,平台相关页面(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介绍页、订购页面、结算页面)展示的内容为准。您理解并同意,平台展示的产品价格及计费规则可能根据市场情况、促销活动等因素发生变化,共绩有权对价格进行调整,并在页面上予以公示,不另行单独通知。
2.2.【支付方式与账户充值】您可以按照平台支持的支付方式向您的平台账户充值。您应保持账户余额充足,以确保服务的持续使用。
2.3.【计费模式及结算规则】根据您订购或使用的产品类型不同,共绩平台提供以下两种主要的计费及结算模式:
2.3.1.预付费产品及服务
部分特定产品(如裸金属服务器等)采用预付费模式。
(1)【计费定义】您需在订单提交时选择服务时长或规格,并全额支付相应费用后,方可开始使用服务。
(2)【订单失效】若您在提交订单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限以订单页面提示为准)完成支付,该订单将自动失效。
(3)【服务期】服务的有效期自您支付成功且资源开通之时起计算。服务期满后,若您未及时续费,共绩有权停止服务并回收资源。
2.3.2.后付费产品及服务
除预付费产品外,平台大部分云资源(包括但不限于云主机、弹性部署服务、对象存储、镜像仓库、共享存储卷等)采用按量计费的后付费模式。
(1)【计费定义】您无需预先支付固定费用,平台将根据您实际使用的资源量进行计费。
(2)【账单周期与扣费】共绩平台采用分钟级计费、周期性结算的规则。通常情况下,系统将每隔 10 分钟生成一次账单并自动从您的账户余额中扣除相应费用(具体出账及扣费频率以平台实际运营规则为准)。
(3) 计费时长标准:
云主机、弹性部署服务:从实例进入“运行中”状态开始计费,至实例被销毁或停止时结束计费(具体状态判定以平台系统记录为准)。
存储类产品:根据您在结算周期内实际占用的存储空间大小进行计费。
(4)【欠费处理】若您的账户余额(含可用代金券)不足以支付当前账单,您的服务可能会进入欠费状态。共绩有权在您欠费后立即或在一定宽限期后暂停向您提供服务,并有权在欠费达到一定时长后释放实例或删除数据。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2.4.【优惠与代金券规则】共绩可能不时推出优惠活动或发放积分代金券(以下统称“优惠权益”)。
2.4.1.优惠权益仅限在共绩平台使用,仅可用于抵扣特定产品或服务的费用,不可提现、转让或用于其他用途。
2.4.2.在结算时,若您的账户内有符合条件的有效代金券,系统将优先使用代金券抵扣费用,剩余部分从账户余额中扣除。所有优惠权益均有有效期及使用限制,过期的优惠权益将自动失效。
2.4.3 针对各类优惠活动及代金券的具体使用规则,以活动页面或发放时的说明为准。若发现用户存在恶意刷单、作弊等违规行为,共绩有权取消其优惠资格并追回已产生的优惠金额。
2.5.资源保留与费用异议
2.5.1.【欠费/停服期间的资源占用费】您理解并同意,在您因欠费或其他违约行为导致服务被暂停期间,虽然计算资源可能停止计费,但您仍占用的存储资源将继续按照平台届时展示的标准资费(具体以共绩平台相关页面显示的计费规则为准)产生存储费用,直至您补缴费用恢复服务或数据被彻底删除/释放为止。您在申请恢复服务时,需一并结清上述期间产生的费用,即便您最终选择不再继续使用服务或双方终止合作,共绩仍保留向您追偿上述期间已产生费用的权利。
2.5.2.【账单异议与退费处理】共绩会尽力保证计费的准确性。若您对账单金额有异议,应在电子账单生成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通过工单或客服渠道向共绩提出书面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据。若您未在前述期限内提出异议,则视为您认可该账单金额及计费结果。您及时提出异议的,在双方确认争议结果前,您仍应按期支付账单显示的金额。待争议解决后,若经确认存在多收费用,将按如下方式处理:
(1)【退费至账户余额】若您继续使用平台服务,共绩将按照“原扣费路径退回”的原则处理多收费用,若原扣费使用的是账户余额,则退还至账户余额;若原扣费使用的是代金券或算力券,则退还至相应的券额余额。
(2)【终止合作的退款】若您决定终止合作并注销账户,对于您账户内剩余的合法现金充值余额(不含平台赠送金额、优惠券或代金券等),共绩将原路退还至您的付款账户。
三、服务可用性
Section titled “三、服务可用性”我们致力于为您提供稳定可靠的服务。如果在某服务月度内,单实例服务未能达到本协议第 3.1 条赔付规则中约定的可用性标准,用户方有权依据以下规则获得相应赔偿金额所对应的代金券。
3.1. 赔付规则
自然月:指按照公历(格里高利历)计算的连续完整的日历月份,即从每月 1 日 00 时 00 分 00 秒起至该月最后一日 24 时 00 分 00 秒止的时间段,不因月份实际天数(28 天、29 天、30 天或 31 天)差异而改变计算规则。如合同履行期间涉及闰年二月,该月以 29 天计。
在一个自然月内,用户方在使用的共绩服务界面上观察到每个计费中的工作实例节点中断超过连续 5 分钟,则计入不可用时长。
3.1.1. 赔偿代金券金额计算公式
赔偿代金券金额 = 赔偿时长 (小时) × 实例单价 (元/小时)。
3.1.2. 赔偿时长计算方法
赔偿时长 = 服务不可用时长 (分钟) × 2,计算结果向上取整为小时。
3.1.3. 赔付上限
赔偿代金券金额不超过相应未达标服务月度内用户方就本服务支付的相应月度服务费。
3.2 不计入服务不可用时间的情况
以下情形导致的服务不可用,将不计入服务不可用时长的计算范围内:
3.2.1. 用户自身原因
- 由于用户自身操作失误、配置错误或其他用户可控因素导致的服务不可用。
- 用户的应用程序或数据信息因自身原因受到黑客攻击,导致的服务不可用。
- 用户未能妥善维护或保密数据、口令、密码等,导致信息丢失或泄露,从而引起的服务不可用。
- 用户的疏忽导致的误操作,或用户授权的操作所引起的服务不可用。
- 其余因用户自身原因导致的服务不可用。
3.2.2. 系统维护与不可抗力
- 在系统维护时间内,因正常维护操作导致的服务不可用。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非因各方原因发生的火灾、供电单位采取的限电或断电措施、供电单位的电力设施故障、黑客攻击、尚无有效防御措施的计算机病毒的发作及其它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并避免的事件)引起的服务不可用。
对于上述情形,我们将不将其纳入服务不可用时间的统计范围。我们始终致力于为您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并通过明确的规则确保服务保障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如有任何疑问,请通过本页下方的“联系我们”与我们取得联系。
四、权利与义务
Section titled “四、权利与义务”4.1. 您的权利与义务
4.1.1. 您同意遵守本协议以及服务展示页面的相关管理规范及流程。您了解上述协议及规范等的内容可能会不时变更。如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发生变动,共绩应在www.gongjiyun.com的适当版面公告向您提示修改内容。如您不同意共绩对本协议所做的修改,您有权停止使用共绩的服务,此等情况下,共绩应与您进行服务费用的结算(如有),并且您应将业务数据迁出。如您继续使用共绩服务,则视为您接受共绩对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若您已与共绩签署《共绩算力服务合同》,则《共绩算力服务合同》的任何变更应按该合同约定执行。
4.1.2. 如您进行了定制服务,共绩将按照您定制的服务内容提供相应的服务,但您已知悉并同意,您不得超出前述定制服务内容使用共绩所提供的任何资源。
4.1.3. 您有权向共绩全面了解所使用产品及/或服务的内容、数量和质量、价格和费用、有效期限、余额退回、风险警示等信息。
4.1.4. 您应按照共绩的页面提示及本协议的约定支付相应服务费用,并确保您的账户中的预充值费用可足额缴纳每次服务所需费用;如您的预充值余额不足以支付当次消费,您应补足该等金额后再使用相关服务。用户账户余额不足可能导致服务中止或终止,具体处理流程、数据保留及删除规则、欠费责任等详见双方签署的《共绩算力服务合同》的相关约定。
4.1.5. 您承诺:
4.1.5.1. 如果您利用共绩提供的服务进行的经营或非经营活动需要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许可或批准的,应获得该有关的许可或批准。若您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在申请经营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前,应当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您理解并认可,以上列举并不能穷尽您进行经营或非经营活动需要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许可或批准的全部类型,您应获得有关的许可或批准,并应符合国家及地方不时颁布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
4.1.5.2. 除共绩明示许可外,不得修改、翻译、改编、出租、转许可、在信息网络上传播或转让共绩提供的软件,也不得逆向工程、反编译或试图以其他方式发现共绩提供的软件的源代码。
4.1.5.3. 若共绩的服务涉及第三方软件之许可使用的,您同意遵守相关的许可协议的约束。
4.1.5.4. 不散布电子邮件广告、垃圾邮件(SPAM):不利用共绩提供的服务散发大量不受欢迎的或者未经请求的电子邮件、电子广告或包含反动、色情等有害信息的电子邮件。
4.1.5.5. 不利用共绩所提供的资源和服务上传、下载、储存、发布如下信息或者内容,不为他人发布该等信息提供任何便利(包括但不限于设置 URL、BANNER 链接等):
- 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
- 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
- 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
- 博彩有奖、赌博游戏、“私服”、“外挂”等非法互联网出版活动;
- 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
- 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
- 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
-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国家政策的内容。
- 如有违反,您应独立承担行为所涉所有法律风险,共绩保有向您追究因该行为造成的一切不利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共绩现有利益、预期利益,其余用户及第三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的权利。
4.1.5.6. 不应大量占用,亦不得导致如程序或进程等大量占用共绩云计算资源(如云服务器、网络带宽、存储空间等)所组成的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中服务器内存、CPU 或者网络带宽资源,给共绩云平台或者共绩的其他用户的网络、服务器(包括但不限于本地及外地和国际的网络、服务器等)、产品/应用等带来严重的负荷,影响共绩与国际互联网或者共绩与特定网络、服务器及共绩内部的通畅联系,或者导致共绩云平台产品与服务或者共绩的其他用户网站所在的服务器宕机、死机或者用户基于共绩云平台的产品/应用不可访问等。
4.1.5.7. 不进行任何破坏或试图破坏网络安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钓鱼,黑客,网络诈骗,网站或空间中含有或涉嫌散播:病毒、木马、恶意代码,及通过虚拟服务器对其他网站、服务器进行涉嫌攻击行为如扫描、嗅探、ARP 欺骗、DOS 等)。
4.1.5.8. 不进行任何改变或试图改变共绩提供的系统配置或破坏系统安全的行为。
4.1.5.9. 不利用共绩提供的服务从事损害共绩、共绩的关联公司及网站的合法权益之行为,前述损害共绩公司、网站合法权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反共绩公布的任何服务协议/条款、管理规范、交易规则等规范内容等。
4.1.5.10. 不从事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行业规定,或违反本协议的行为。
4.1.5.11. 如共绩发现您违反上述条款的约定,有权根据情况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立即终止服务、中止服务或删除相应信息等处理措施,具体中止和终止服务的条件、流程及后果详见《共绩算力服务合同》第四条及相关约定。如果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对您提出质疑或投诉,共绩将通知您,您有责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说明并出具证明材料,如您未能提供相反证据或您逾期未能反馈的,共绩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立即终止服务、中止服务或删除相应信息等处理措施。因您未及时更新联系方式或联系方式不正确而致使未能联系到您的,亦视为您逾期未能反馈。
4.1.6. 您理解及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您有保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秘密的义务,您使用共绩提供的服务应遵守相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不应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秘密的安全,否则您将受到相关法律的追究。
4.1.7. 您不应在共绩服务或平台之上安装、使用盗版软件;您对自己行为(如自行安装的软件和进行的操作)所引起的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4.1.8. 您对自己存放在共绩云平台上的数据以及进入和管理共绩云平台上各类产品与服务的口令、密码的完整性和保密性负责。因您维护不当或保密不当致使上述数据、口令、密码等丢失或泄漏所引起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您自行承担。
4.1.9. 您对自己存放在共绩云平台上的数据内容负责,共绩提示您谨慎判断数据内容的合法性并对此予以监督,如因上传、储存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国家政策,由此造成的全部结果及责任由您自行承担,并且共绩系统记录有可能作为您违反法律法规的证据。
4.1.10. 您应向共绩提交执行本协议的联系人和管理用户网络及共绩云平台上各类产品与服务的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如以上人员发生变动,您应自行将变动后的信息进行在线更新并及时通知共绩。因您提供的人员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以及因以上人员的行为或不作为而产生的结果,均由您负责。
4.1.11. 您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保留自己网站的访问日志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发布的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互联网地址(IP)、域名以及其他需要保存的日志记录等,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应配合提供。您自行承担未按规定保留相关记录而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4.1.12. 您了解共绩无法保证其所提供的服务毫无瑕疵(如共绩安全产品并不能保证您的硬件或软件的绝对安全),但共绩承诺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及服务水平。所以您同意:即使共绩提供的服务存在瑕疵,但上述瑕疵是当时行业技术水平所无法避免的,其将不被视为共绩违约。您同意和共绩一同合作解决上述瑕疵问题。
4.1.13. 数据备份系您的义务和责任。虽然共绩所提供的部分服务具有数据备份功能,但并不意味着数据备份是共绩的义务。共绩不保证完全备份用户数据,亦不对用户数据备份工作或结果承担任何责任。
4.1.14. 共享存储卷使用规则
4.1.14.1. 资源优化管理:为优化资源使用效率,某地区未使用节点 15 天后,缓存组将被自动释放。重新使用时可能需要预热时间,建议您提前规划使用安排。
4.1.14.2. 数据一致性:多实例同时读写共享存储卷时可能存在短暂延迟,但系统保证最终一致性。建议您在关键操作时适当等待数据同步完成,以确保数据完整性。
4.1.15. 云主机使用规则
4.1.15.1. 设备回收机制:云主机设备运行过程中存在极小概率发生设备回收的情况。当发生设备回收时,系统将提前 24 小时向您发送提醒,请您及时保存开发环境。如您在收到提醒后未进行任何操作,共绩平台将自动为您保存环境,并在设备更换完成后自动重启服务。
4.1.15.2. 数据安全保障:为保障您的数据安全,建议您将重要数据保存到共享存储卷中。如您的云主机已挂载共享存储卷并将数据保存至其中,则数据不会因设备回收而丢失。如您未开通共享存储卷服务,则存在一定的数据丢失风险,请您及时备份重要数据。
4.1.16. 关于 Docker 容器主机(即云主机)的数据安全声明
4.1.16.1. 您已知悉并确认:共绩提供的“云主机”均为“Docker 容器实例”,而非传统虚拟机。容器实例具有以下特性:容器重启、销毁、升级时,容器内部文件系统数据将全部丢失;容器镜像本身为只读模板,任何运行时写入均视为临时数据。
4.1.16.2. 用户须独自负责将其代码、模型、训练数据、日志等重要数据挂载至共绩提供的共享存储卷或同步至对象存储、Git 仓库等外部系统。共绩对容器镜像内部数据不提供任何可靠性、备份或恢复承诺。
4.1.16.3. 因用户未正确使用持久化存储导致的数据丢失、业务中断,共绩不承担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恢复费用。
4.1.16.4. 用户创建容器主机即视为已阅读并同意本条款。
4.2. 共绩的权利与义务
4.2.1. 共绩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提供服务。
4.2.2. 共绩将消除您非人为操作所出现的故障,但因您原因和/或不可抗力以及非共绩控制范围之内的事项除外。
4.2.3. 共绩应严格遵守保密义务。未经您的书面授权,共绩不会查看、使用、向其它方分发您使用共绩提供的服务相关的任何内容。您同意并认可,在共绩提供相关服务的过程中,基于运维管理需要,共绩有可能对您内容进行迁移、维护等操作。您知晓并承认该等对您内容及其涉及的任何数据(含个人数据)迁移、维护行为是共绩为您提供服务产品及相关服务所必须的,并不构成对您隐私资料及保密信息的任何侵犯。在共绩遵守保密义务并采取适当保护措施的前提下,您明确同意并授权共绩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在本合同期限内为您提供服务产品及基于相关服务的目的迁移、维护任何您内容及其涉及的任何数据(含个人数据)。您同时保证其上述授权行为已经获得了所有必要的同意、许可与授权并遵从了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您理解并认可尽管共绩及其产品对您信息资料的隐私保护。
4.2.4. 您已知悉并明确,共绩当前所提供的部分服务(如日志服务)为免费服务,但我们保留在后续将该项服务转为收费服务的权利,届时若您未按照约定支付相关费用,共绩有权不向您提供服务和/或技术支持,或者终止服务和/或技术支持。
4.2.5. 共绩将对收集的您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更多与个人信息使用及隐私保护相关的协议,请以《共绩科技用户注册与隐私协议》为准。
五、保密与知识产权
Section titled “五、保密与知识产权”5.1. 您和共绩对于其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接触或了解到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按照一般商业惯例应予保守秘密的信息,您存储于服务器上的数据、模型、程序、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以及共绩基于受托或其他关系所掌握、支配、使用的第三方保密信息等)予以严格保密。为免疑议,将其相关信息、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披露给对方的为披露方,接收该等信息的为接收方。
5.2. 未经披露方事先书面许可,接收方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为第三人谋利、或为故意加害披露方,擅自披露、使用秘密、制造再现秘密的器材、取走与秘密有关的物件;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秘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无关人员泄露;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披露方的秘密;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披露方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披露方的秘密;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披露方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有关披露方或披露方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否则应赔偿披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5.3. 如果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因过失泄露,接收方应当在合理范围内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披露方报告。
5.4. 共绩在为您提供服务期间所提供的服务器有关的技术资料、统计数据及进行技术改进的方法和成果,其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归共绩所有;未经共绩事先书面同意,您不得私自将其提供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其他目的。
5.5. 您在使用共绩服务期间产生的数据、模型、程序、信息、技术资料、统计数据及进行技术改进的方法和成果,其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归您所有,不因本协议发生转移或形成共有;共绩不得私自将其提供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其他目的。
5.6. 除双方事先约定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显示、使用或允许任何第三方显示或使用另一方的任何商号、服务商标、品牌和商标。双方明确理解:一方的商号、服务商标、品牌和商标均为该方的专有财产,本合同中的任何规定均不构成向另一方授予对上述的商号、服务商标、品牌和商标普遍使用的许可。
5.7. 双方知悉并确认,本协议终止或解除,本保密与知识产权条款仍对各方具有约束力。
六、变更与解除
Section titled “六、变更与解除”6.1. 如因共绩变更服务地点、调整主要经营项目或增加服务限制条件严重影响您利益的,我们将提前与您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您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共绩将在扣除您的已消费金额后,一次性按照原充值路径返还预充值余额。
6.2. 除以下情形外,如因共绩原因导致服务暂停超过 30 个工作日,您要求解除合同的,共绩将在扣除您的已消费金额后,一次性按照原充值路径返还预充值余额;您不要求解除合同的,则预充值余额的有效期限应相应顺延。
6.2.1. 不可抗力,即双方不能预见、且发生和后果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1)自然灾害如洪水、冰雹、海啸、台风、旱灾、火灾;(2)社会因素如罢工、暴乱、战争及所适用的政策、法律、法规导致不能履行;
6.2.2. 因电力供应故障、通讯网络故障等公共服务因素;
6.2.3. 因黑客攻击、病毒、您自身软硬件设备异常等非共绩独立责任;
6.2.4. 经提前公告或通知的,共绩在短时间内的系统维护(包括但不限于排除故障、系统升级、系统扩容、服务器迁移)。
6.3. 如因共绩转让或注销需终止服务的,我们将在扣除您的已消费金额后,一次性按照原充值路径返还预充值余额。
6.4. 您已知悉并确认,您与共绩所约定的退款期限为自共绩同意您所发起的退款申请后 30 个工作日内。
6.5. 发生下列情形,服务将被终止:
6.5.1. 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的;
6.5.2. 您严重违反本协议(包括但不限于 a.您未按照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及/或 b.您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等),共绩有权提前终止服务,您仍应支付尚未支付的服务费用,并支付标准服务期内的剩余服务费用。
6.5.3. 您理解并充分认可,虽然共绩已经建立(并将根据技术的发展不断完善)必要的技术措施来防御包括计算机病毒、网络入侵和攻击破坏等危害网络安全事项或行为(以下统称该等行为),但鉴于网络安全技术的局限性、相对性以及该等行为的不可预见性,因此如因您网站遭遇该等行为而给共绩或者共绩的其他的网络或服务器(包括但不限于本地及外地和国际的网络、服务器等)带来危害,或影响共绩与国际互联网或者共绩与特定网络、服务器及共绩内部的通畅联系,共绩可决定暂停或终止服务。如果终止服务的,将按照实际提供服务计算服务费用,并且您仍应支付您尚未支付的服务费用(如有)。
6.5.4. 共绩可提前 30 天通过在 www.gongjiyun.com 上发布通告或给您发站内通知或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协议,届时共绩应将您已支付但未消费的款项退还至您的共绩账户。
6.6 本协议或双方约定的服务终止后,至您将自有设备、数据等从共绩处移出之前,您应向共绩支付相应的费用。您需在全额支付服务费后 5 日内将自有设备、数据等移出。如您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将上述自有设备及数据等移出,自服务终止日后第 6 日起,您应按日向共绩支付服务费作为占用费。如您在约定的服务期限终止后 15 日内仍未将其自有设备、数据等移出,将被视为您自愿放弃对自有设备、数据等的所有权,共绩有权在不通知您的情形下将所有上述设备或数据作为抛弃物处理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处理您遗留的自有设备、数据等发生包括但不限于搬运、清理等费用的,您需向共绩赔偿该部分损失。一旦逾期,您自有设备、数据等的损毁、灭失等责任由您自行承担。
6.7 除法律另有强制性规定或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服务可用性赔偿外,我们在本合同及相关协议下对您造成的所有赔偿责任仅限于有明确证据证明的直接损失,基于每份服务订购单提起的一切损失赔偿及违约金,其总额累计不超过您实际损失金额且不超过此份服务订购单您已向我们支付款项的我们产品或服务的金额;我们对于与本合同有关或由本合同引起的任何间接的、惩罚性的、特殊的、派生的损失(包括业务损失、收益损失、利润损失、使用数据或其他经济利益的损失),均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